众所周知
旅客入住酒店、宾馆时
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且必须一人一证,进行实名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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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
自公安部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
提出“五必须”要求以来
中枢派出所不断加大对旅店业违法行为
的日常监管和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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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仍有个别旅馆因利益驱使
无视“五必须”要求
以身试法 害人害己
近日,陆良县公安局中枢派出所在对辖区旅馆、酒店等行业场所开展清查整治中发现,辖区某旅馆违反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在接待未成年人住宿时,未按规定询问、记录入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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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该旅馆在营业期间曾因未如实登记入住人员身份信息被公安机关责令整改并处罚金,但该旅馆不思整改又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该旅馆处以停业整顿七日并处罚款一万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编织“防护网”,关乎民生与未来,希望入住旅客给予更多理解和配合,共同构建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机制,共同防范和杜绝发生在旅馆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社会环境。中枢派出所在此郑重提醒:请旅馆经营者,坚守底线、合法经营,一旦出现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等行为,公安机关必将发现一起、重罚一起、曝光一起。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住宿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