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把严的基调贯穿作风建设全过程,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助推“清廉陆良”建设取得实效,陆良县纪委县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一、滕文武,中共党员,陆良县委党史研究室主任,2023年5月25日17:0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二、宋石鸿,群众,陆良县种子公司经理,2023年5月17日21:1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三、保雄波,陆良县板桥镇左里堡村党员,2023年6月8日21:07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12388。
中共陆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陆良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