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把严的基调贯穿作风建设全过程,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助推“清廉陆良”建设取得实效,陆良县纪委县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5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一、皇甫湛,陆良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专职副大队长,2023年4月27日01:12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二、马树云,中共党员,陆良县大莫古镇民政所工作人员,2023年4月30日14:0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三、袁小自,中共党员,陆良县大莫古镇甘和村党总支委员、监委会主任,2023年5月17日00:32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四、何荣良,中共党员,陆良县实验中学教师,2023年4月28日21:3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五、钱明富,陆良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2023年4月12日00:2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12388。
中共陆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陆良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5月31日